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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 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9日 来源:郑州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
[导读]:  宋律师,郑州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

 宋律师,郑州房地产建筑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


  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


  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


  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单


  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二类房屋中楼房居民户装修房屋的鉴定按三类房屋鉴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其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计算,鉴定中涉及毗邻房屋结构安全的鉴定收费需另议。


  被鉴定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可在相应工程类别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增加收费,但增加的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房屋安全鉴定费总额的30%。


  古建筑安全鉴定收费按一类工程收费标准乘以2.0系数计算;


  建筑物层高超过4米的,鉴定费乘以1.2系数计算;


  在有毒和高温等特殊环境中的房屋安全鉴定,按鉴定费的20%增加收费;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减半价取;对于定期成批量例行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费按以上标准的40%收取;


  委托方需要加急提前做出鉴定报告的,按鉴定费的20-30%增收加急费;


  本办法仅限于现场常规检测,不包括工程检测,如需进行工程检测的,检测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意: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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